{{ $t('FEZ001') }} 駱采穎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2年7月12日僑教社字第1120202093A號函
辦理。
二、本會為鼓勵全球僑校學生、僑胞子弟、臺灣華語文學習中
心及國內僑生藉由傳唱華語、閩南語及客語等歌曲,強化
華語文學習動機、認識及體驗臺灣不同族群語言及流行音
樂文化,爰續規劃辦理旨揭賽事。
三、此賽事分為「海外僑校(團)學生組」、「臺灣華語文學
習中心組」及「國內僑生組」,謹就「國內僑生組」部
分,說明如下:
(一)參賽對象
1、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2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
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
2、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
賽可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之僑生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
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3、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
曾獲本會歌唱比賽第一名者3年內不得參賽。
(二)預定賽程
1、線上初賽:7月13日至8月13日。
2、線上準決賽:8月18日至8月3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
網站,經評審後預計於9月8日前公布總決賽入圍名
單。
3、總決賽:9月23日。
(三)活動方式及賽程說明
1、線上初賽:參賽者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同意申
辦本會i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
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0
組。
2、線上準決賽:100組參賽者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
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
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
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進入總決賽,並由僑務委員會確
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該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
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3、總決賽:參賽者得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
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
意,原則採現場演唱方式比賽。
(四)比賽規則
1、選曲
(1)線上初賽及準決賽:皆自指定曲曲目選擇1首參
賽。
(2)總決賽:得自指定曲曲目選擇1首或以自創曲(須
為同時包含詞、曲創作之華語、閩南語或客語歌
曲;以同一團隊名義報名者,詞或曲可由該團隊不
同人創作)參賽;另總決賽演唱曲目須與準決賽曲
目不同。
2、曲目:計35首,包括華語15首、閩南語10首及客語10
首(指定曲目詳計畫附件)。
3、編曲及伴奏:
(1)線上初賽:須配合AI系統音檔依原曲演唱,毋須自
備樂器伴奏。
(2)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自行改編表演歌曲,亦可
自行準備伴唱音樂或自備樂器伴奏。
(五)獎項及國慶晚會演出:
1、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第二名6萬元,第三名3萬
元,優選3名各1萬元;另設「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
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各為新臺
幣3萬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2、該會安排國內僑生組總決賽第一名之得獎者參加國慶
晚會演出。
(六)補助(屆時檢據核實報支)
1、該會將提供入選決賽者居住外縣市至臺北市之高鐵來
回車票補助費及必要之住宿費,屆時檢據核實報支。
2、優勝者參加國慶晚會演出人員治裝費、梳妝費及住宿
費等每人補助上限新臺幣25,000元,屆時檢據核實報
支。
3、獲得前三名者,可選擇國內流行音樂相關培訓機構或
師資進行培訓課程,該會提供課程補助費每人上限新
臺幣3萬元,屆時檢附收據及結業(訓)證明相關文件
核實報支。
四、線上初賽預計於7月13日正式開賽,參賽流程詳附件「網站
操作說明」,請有意報名學生自即日起至報名網站
(https://singocac.tw)註冊,註冊後自7月13日起可利
用同網站開始進行線上初賽。倘參賽者有相關疑問,可洽
客服電子郵件信箱:Sing.official@dwave.cc。另該活動
設有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
/SingOCAC),請提供僑生踴躍按讚分享。
五、檢附網站操作說明及宣傳海報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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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7-21
{{ $t('FEZ004') }}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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