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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西門國民小學

西門公告訊息

有關教師涉有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事由,經輔導改善認定有成效而轉任他校者,原任教學校應將認定輔導改善有成效時間點通知新任教學校,請查照。

{{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2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048449號函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下簡稱解聘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專審會辦法)辦理。



{{ $t('FEZ003') }}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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