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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西門國民小學

西門公告訊息

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原則

{{ $t('FEZ002') }} 教務處|

新竹市西門國小 110學年度教科書 評選原則

一、十二年國教新課綱自108年起自小一開始逐年實施,一、二、三年級應選用科目為:國語、數學、生活、健體、綜合、閩語、客語、英語。

二、三至六年級使用回收書之領域包括:藝文、健體、綜合、閩語、客語。其餘各領域「可選教科書」的年級別如附件。

三、教師選用教科圖書,應以因應學習需要、提升教學效果及達成教學目標為目的,本於民主參與、公開、公正之原則。

四、學校教科圖書選用成員應包括各處、室主任、組長、學年主任、領域召集人、任教各該科(領域)之教師及家長會代表。

五、擔任教科圖書出版業者相關職務、諮詢委員或參與試用之人員,不得擔任前項選用成員;教育部依本法第八條之二第一項聘任之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委員,不包括在內。

六、教師選用教科圖書,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選用之教科圖書(為教育部辦理審定之領域),以教育部審定,且審定執照未逾有效期間者為限。教科圖書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及其他相關物品,不得納入評選項目。

(二)110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通過審查清單已公告於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審定資訊網,請各年段於教科書選用期間,留意教科書封面是否標註審定字號。

    網址:https://censor.naer.edu.tw/BookSrh.aspx

(三)明定選用版本順位。

(四)基於課程設計之考量,評選教科書時,同一學習階段,以採同一版本為原則;未選用同一版本者,應考量學生學習之延續性及銜接必要性。

 (五)有特殊需求或依前款規定選用教科圖書有困難者,應敘明理由,並考量教材銜接問題,編撰銜接教材及安排銜接教學時間與銜接補救措施等,報府備查。

七、樣書由各新學年主任或領域召集人保管,使用完畢請保管妥善並納入110年教師用書。

八、期程:

(一)5/5(三)全校召開領域會議,進行領域教科書評選工作。各學年選書期程待5/11(二)職務選填完畢,自訂日期召開新學年會議,進行學年教科書評選工作。審查完畢表格請送回教務處課研組,包括:(1)評選表 (2)會議記錄  (3)更換版本說明表(無更換版本則無須繳交)

(二) 05/19(三)召開課發會審查各年段教科書評選結果。

(三)評選結果經課發會審核通過後一週於本校網頁公告週知。

 

附件

 

                  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一覽表

領域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國語文

學年選

翰林

學年選

康軒

學年選

翰林

數學

學年選

康軒

學年選

翰林

學年選

康軒

英文

市府版

市府版

領域選

翰林

Dino On the Go

領域選

翰林

Dino On the Go

生活

領域選

康軒

 

社會

 

領域選

翰林

領域選

康軒

自然

 

領域選

翰林

領域選

翰林

藝文

 

領域選

康軒

康軒

康軒

健體

翰林

翰林

學年選

翰林

翰林

翰林

綜合

108起納入生活課程

108起納入生活課程

學年選

翰林

南一

南一

閩語

真平

真平

領域選

康軒

康軒

康軒

客語

康軒

康軒

領域選

康軒

康軒

康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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