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以下活動有興趣參加的學生,歡迎到學務處領取圖畫紙~
畫完圖後請於4/24(星期五)前送回學務處衛生組,將統一送至衛生局。
新竹市 115 年『拒菸好棒棒』暨『食』在好健康繪畫比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目的:
為提升學童對健康生活型態的認識,擬透過舉辦「無菸家庭、拒絕菸酒檳、電子煙」及「我的健康城市」主題繪畫比賽,將健康理念以創意方式融入藝術表現,建立正向且易於理解的健康行為觀念。透過圖像創作,讓學生能以自身視角思考菸、酒、檳榔、電子煙對身體的危害,進而養成拒絕嘗試與拒絕誘惑的能力,同時增強對均衡飲食、少油少鹽少糖與自然原味飲食習慣的重要性之認識。
本活動期望透過分齡分組的方式,讓不同年齡層的學生皆能以符合其理解與表達方式的創作呈現健康議題,進一步強化校園、家庭及社區健康促進氛圍。藉由優良作品的公開展示與分享,擴大健康訊息的傳播,促進家庭、社區與學校共同關注健康議題,形塑無菸害、少飲酒、不嚼檳以及健康飲食的生活環境,最終達到全面提升市民健康識能與健康行為的目標。
二、活動日期:即日起~115 年 4 月 30 日止。
三、參加對象與分組:就讀本市國小、國中生。
(一)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
(二)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三)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四)『國中組』:國中七、八、九年級
四、繪畫主題:
(一)國小組『低年級組』及『中年級組』:2 個主題擇 1 創作
主題一:《我的無菸家庭》,強調→簡單語彙、正向圖像、具象情境。
主題二:《拒絕菸、酒、檳,我做得到》,強調→基礎健康知識、拒絕技巧、自我保護。
(二)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2 個主題擇 1 創作
主題一:《看見真相:電子煙的危害與代價》,強調→網路誘惑、成癮危害、倡議。
主題二:《我的健康城市》,想像一座充滿活力的「健康城市」,在這裡,人們選擇天然、新鮮的食材,減少加工食品、糖及鹽分攝取,讓生活更健康更有活力。你可以畫農田、市集、餐廳、社區或者創造有趣的角色和特別的建築等等,作品風格不限,盡情用創意畫出你心中的「健康城市」吧!
五、作品規格:
(一)作品大小:八開圖畫紙。(圖畫紙可至本局索取,數量有限取完為止)。
(二)繪圖工具:繪畫表現素材不限,剪貼、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或綜合應用皆可,惟版畫、立體作品、水墨畫及電腦繪畫皆不列入本次參賽類別。
六、活動辦法:
(一)免費報名。
(二)請依據年級擇一組參加,每人限參加一件。
(三)收件日期與方式:填寫報名表暨比賽聲明書與畫作計 2 項一同郵寄(缺漏者視為資格不符),請將報名表暨比賽聲明書黏貼於作品背面(黏一角即可請勿全黏死),作品規格不符者不列入評比。
1.地址:300 新竹市中央路 241 號 11 樓國民健康科 『拒菸好棒棒』暨『食』在好健康繪畫比賽菸害組楊小姐收。
2.自即日起至 115 年 4 月 30 日(四)下午 16 點 30 分前送達本局,逾期恕不受理。
3.報名表請務必填寫完整,如不完整,將失去參賽資格。
4.個人資料僅於此次活動中使用,本局將依個資法保護辦理。
5.原稿將不退還,請自行拍照留念。
6.活動洽詢電話:(03)5355191#318 楊小姐。
七、評審辦法:
(一)初審:由承辦單位確認參賽者組別、作品規格、報名表暨比賽聲明書填寫等是否符合比賽規定。
(二)複審:由承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進行評審,依下列評分標準評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優選」、「佳作」。
(三)評分標準及占比:主題符合度 30%、創意展現 40%、構圖與色彩 30%。
八、得獎名單公告:於選評結束後 2 週內公布於本局局網,以電話或簡訊方式聯繫法定代理人或透過學校通知得獎學生。
九、頒獎典禮:結合本年度飆舞競賽活動(預計於 115 年 5 月 30 日,如有變更另行通知)辦理頒獎典禮。(得獎者如不克出席,可由受委託人代領,並填寫委託書至新竹市衛生局領取。)
十、獎勵方式:
(一)學生
各組獎勵名額如下:
第一名 6,000 元禮券及獎狀 1 名
第二名 5,000 元禮券及獎狀 1 名
第三名 3,000 元禮券及獎狀 1 名
優選 1,000 元禮券及獎狀 3 名
佳作 500 元禮券及獎狀 5 名
(二)學校競賽:國小、國中,依得獎人數排列,各取前 3 名頒發學校商品
券(如得獎人數相同,則依參與人數多者獲得)。
第一名 3,000 元禮券
第二名 2,000 元禮券
第三名 1,000 元禮券
十一、備註說明:
(一) 參賽者為未滿 18 歲之未成年人,參賽前須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獲獎須請法定代理人簽署參賽同意書。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者,主
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於知悉後,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
(二) 參賽作品一律徵畫方式進行繪製,畫作及報名表暨比賽聲明書計 2 項需一同郵寄(圖紙尺寸不符、資料缺漏者視為資格不符),請將報名表
暨比賽聲明書簡單黏貼(黏一角即可,請勿全黏死)於作品背面,作品規格不符者不列入評比。
(三) 參賽者倘被發現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有抄襲或損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其他權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項,且有任何相關智慧財產權、損害他人權益之糾紛,該參賽者應負相關賠償與法律責任。
(四)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新竹市衛生局」所有,並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 一稿不可多投,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且須為原創不可抄襲或頂用他人名義參賽。
(六) 得獎者須簽署「新竹市衛生局「『拒菸好棒棒』暨『食』在好健康繪畫比賽」聲明書,若不同意著作權歸屬,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七) 獲獎獎項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將獎項所得列入獲獎者年終綜合所得稅申報,獲獎者須簽收收據(領據需填寫:獲獎者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電話)。
(八) 獲獎人於領獎時所繳付之文件及資料有不全、偽造、抄襲或不實者,或違反本活動辦法,即視為獲獎無效。該獲獎者除應負法律相關責任外,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有權向其追繳已領取之獎項或與獎項等值之金額。
(九) 參賽作品件數及如未達評審要求之水準,該獎項得縮減名額或從缺。
(十) 完成報名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十一) 所有參賽者的作品應親自創作,不得抄襲或請他人代筆。
(十二) 報名參賽即同意尊重評選規則及評選結果,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十三)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內容、規則、辦法、注意事項、獎項之權利及對於本活動辦法之最終解釋權,修改訊息將於新竹市衛生局網站上公布,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賽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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